丝路基金董事,也称丝路基金董事会,是丝路基金决策和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。丝路基金全称为“丝路基金股份有限公司”,是中国主导成立的一家具有政策性、商业性和国际性的投资基金。
职责与职能
丝路基金董事会主要职责如下:
成员构成
丝路基金董事会成员由中国财政部、外交部、商务部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政府相关部门和金融机构等单位推荐,经**批准后任命。董事会成员一般由11至15人组成,其中:
工作机制
丝路基金董事会每年召开一次年度会议,并根据需要召开临时会议。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主持,并根据议题邀请相关人员参加。
董事会决策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,董事在表决中拥有同等权利。董事长有权否决董事会作出的决定。
投资原则
丝路基金董事会在投资决策中遵循以下原则:
董事会成员
丝路基金董事会现任成员包括:
丝路基金董事会作为丝路基金决策和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,在促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。通过制定投资战略、监督投资活动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,董事会确保丝路基金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,实现既定的投资目标,为沿线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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